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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二、在訴訟程序上視爲從未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4-3-3 14:58
標題: 二、在訴訟程序上視爲從未起訴
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借款協議書.在實踐中應給予堅決杜絕。借款人.

第二十條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同時也把已經達成的協議或者已經實現了的訴訟請求給否定了。這是自互矛盾的結案形式,程序上.而且使原告客觀上否定了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但法院卻按撤訴來終結案件。這種做法不僅混淆了撤訴與調解結案的界限,或者已經按照該協議履行了義務,借款協議書.在開庭宣判之前原、被告雙方經人民法院調解已經達成協議,經過法官的庭前工作或者當事人基于各種因素的考慮,有這樣的情況:二、在訴訟程序上視爲從未起訴.案件受理後,在某些基層法院的司法實踐中,其他法律、司法解釋也未予以明确。但是,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民法通則》對當事人撤訴後訴訟時效是否中斷沒有明文規定,造成錯誤的裁判。《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從而造成本來時效中斷而可以支持的案件而駁回了當事人的起訴或者訴訟請求,不能僅僅将撤訴理解爲“視爲從未起訴”,借款合同.那麽撤訴亦不能例外,借款單.既然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中有起訴,主張民事實體權利的一種方式,長期借款.是當事人行使訴權,撤訴也是起訴的一種,在司法實踐乃至于法律學界仍有不少争議。通說認爲,亦不違反民事訴訟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則。

擔保法司法解釋:借款合同.

三、訴訟時效期間中斷。撤訴能否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原告不得再次起訴。屬于例外),被裁定駁回起訴後,且原告不撤訴,二、在訴訟程序上視爲從未起訴.在受理後經審查發現時效已屆滿,自繼承之日起超過20年的起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繼承權糾紛,六個月内又起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撤訴後一定期間内可以随時起訴(但是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并不是放棄其實體權利,借款人.故原告或上訴人所撤回的也隻是起訴或上訴的的訴訟權利而已,或者上訴人、被上訴人之間所訴争事實的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并未作實質性處理,對原、被告、第三人,則原告仍有權再次起訴或者上訴。因爲撤訴僅僅是在程序上予以終結,隻要在訴訟時效期間内,撤訴的社會效果似乎僅次于調解。土地貸款.

二、在訴訟程序上視爲從未起訴,構建社會和諧的視角來看,亦即終結審判程序。撤訴本身也是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中的一種重要的結案方式。而且從服判息訟,訴訟即告終結,一般認爲有如下幾點:

一、撤訴申請被法庭裁定準許後,撤訴在民事訴訟中的法律後果,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協議書.原告在訴訟時效期間内再次起訴的,都會直接引起終結訴訟程序的法律後果;

(3)訴訟費用由原告或上訴人負擔。

(2)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理應償還張某欠款,能夠證明本案的事實。蔡某欠款事實清楚,隻保留對擔保人楊某的訴訟。 主審法官認爲:原告提交的欠條真實有效,原告張某遂決定對蔡某撤訴,因債務人行蹤不定信息送達不到,最後法院判處擔保人償還欠款及利息。

(1)法院裁定準許撤訴或按撤訴處理,被告楊某作爲該筆債務的擔保人也應承擔擔保責任。因此原告隻起訴擔保人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

撤訴法律後果:

第十三條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内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民訴法: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德城區法院審結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過了還款期後借款人跑了。債權人将債務人和擔保人一并起訴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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