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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李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我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6-3-28 14:54
標題: 李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我
&nbsp,挽回;  朋友李某以經營生意資金周轉需要為由,向我借款5萬元,並將他的別克牌小轎車抵押給我,隆乳推薦,目前他的車存放在我傢,嘉義當舖。李某在借條上寫明“如果五個月內沒能把錢還給我,他的車就掃我所有”。借款期限屆滿後,我多次向李某催討,抽脂推薦,李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我。現在借款期限已超過半年了,李某仍未還款。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車是不是就掃我了? 邵先生
  【解答】
  邵先生,您好。車輛的抵押必須辦理登記,沒有辦理登記的不成立抵押,土耳其旅行社。其次,混血瞳雙眼皮,抵押物本身不能在債務人不能還款的時候直接掃債權人所有,這在法律上叫“流質條款”,法律明確禁止這類條款,即便噹事人之間達成了這樣的協議也是無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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