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4-9-29 11:29:23

保證借款,劉光廷與山東省齊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齊

裁判要旨在多個保證人配合對債務人負擔連帶保證責任時,多個保證人是作爲一個整體對債務人負擔保證責任。當債務人在合同商定或相關法律軌則的保證時候内隻通告局部保證人還款的景況下,未獲得還款通告的保證人不能免除還款責任。案情2006年11月26日,劉光廷與山東省齊河縣村莊信譽合營聯社(以下簡稱齊河農信社)治下單位馬集信譽社締結了借款合同,劉光廷在該社借款9萬元,借款期限爲2006年11月28日至2007年10月20日,商定月利率爲10.2375%。抵押借款.。當天,李洪林、李允德、李允傑、李允月與馬集信譽社締結了保證合同,爲劉光廷該筆借款提供擔保,負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借款.保證時候爲2年。借款到期後,齊河農信社于2009年4月2日就該筆借款向借款人劉光廷及保證人李洪林、李允德實行了書面催收,但未對李允傑、李允月實行催收。該筆借款利錢已還至2006年12月31日,而本金及2007年1月1日之後的利錢至起訴之日無間未還。齊河農信社訴至齊河縣公民法院,保證借款.央求條件借款人劉光廷及連帶責任保證人李洪林、李允德、李允傑、李允月負擔清償借款本金及利錢的責任。

在一審法庭上,借款人劉光廷及四位保證人對借款合同及保證合同的簽署均無異議。隻是李允傑、李允月辯稱,其二人未收到催款通告書,依照擔保法的相關軌則,北京民間小額貸款.二人仍舊免責,不應負擔還款責任。

裁判一審法院以爲,上海民間小額貸款.齊河農信社與劉光廷締結借款合同,劉光廷作爲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後應負擔還款責任。李洪林、李允德、李允傑、李允月作爲保證人,商定爲連帶責任保證,在劉光廷未實行債務時,應負擔連帶清償責任。信用合作.據此判決:一、原告劉光廷于本判決見效後七日内一次清償原告齊河縣村莊信譽合營聯社借款本金元及利錢〔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20日以月利率10.2375%。計算;2007年10月21日至本判決決定的給付之日以月利率(10.2375%。+10.2375%。×50%)計算〕。二、原告李洪林、李允德、李允傑、李允月對上述債務負擔連帶清償責任。要是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時候實行給付金錢任務,上海民間小額貸款.應該依照《中華公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軌則,加倍支出遲延實行時候的債務利錢。案件受理費2050元,由原告劉光廷、李洪林、李允德、李允傑、李允月連帶負擔。

一審訊決見效後,抵押借款.檢察院對本案提起抗訴,并在抗訴中以爲,劉光廷與齊河農信社借款合同到期日爲2007年10月20日,李允傑、李允月與齊河農信社締結的保證合同保證期限是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2年,即2009年10月19日爲止。保證借款.齊河農信社在保證期限内未央求條件李允傑、李允月負擔保證責任,故保證人李允傑、李允月仍舊免除保證責任,原審訊決認定李允傑、李允月負擔保證責任是适用法律謬誤。

德州中院再審以爲,保證人配合對債務人負擔連帶保證責任時,保證人作爲一個整體對債務人負擔保證責任,信用卡.保證人都負有對理想債務負擔保證責任的任務,各保證人之間是連帶之債。債務人對其中一個保證人也許一局部保證人實施的法律行爲的用命功能及于其他保證人,債務人向其中一個保證人或一局部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的用命功能及于其他連帶保證人。無抵押個人貸款.本案中,李洪林、李允德、李允傑、李允月與馬集信譽社締結保證合同商定負擔連帶保證責任時,四人應該是作爲一個整體對債務人齊河合營銀行負擔連帶保證責任,四人都負有對理想債務負擔保證責任的任務,故四人之間是連帶之債。債務人齊河合營銀行2009年4月2日對李洪林、李允德實行書面催收時,該用命功能當然及于李允傑、李允月,而不用再對李允傑、李允月實行催收,抵押借款.何況證人段立泉出庭證明2009年9月24日表面實行過催收。以是,借款.李允傑、李允月應該對齊河合營銀行負擔連帶還款責任。信用借款合同.原審訊決認定結果清楚、适用法律準确。2011年9月5日,德州中院終審訊決:信用卡.采納上訴,無抵押個人貸款.支持原判。信用貸款.

評析 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軌則:“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未商定保證時候的,債務人有權自主債務虛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内央求條件保證人負擔保證責任。在合同商定的保證時候和前款軌則的保證時候,債務人未央求條件保證人負擔保證責任的,短期借款.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該軌則确立了債務人在保證時候對保證人的催收用命功能。以下.

然則,本案中作爲債務人的金融機構僅向多個連帶責任保證人中的局部保證人實行了催收,未收到催收通告的連帶責任保證人能否免責,對此,擔保法及司法評釋中并沒有軌則。信用卡.審訊實踐中顯示兩種旨趣糾紛:一種旨趣糾紛以爲,保證人在保證時候未收到債務人央求條件其負擔保證責任的催收通告,應免除其還款責任。劉光廷與山東省齊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齊.另一種旨趣糾紛以爲,擔保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軌則是适用于一個保證人的景況,債務人在保證時候内未央求條件保證人負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責。劉光廷與山東省齊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齊.對多個連帶責任保證人來說,債務人隻通告局部保證人還款,未獲得還款通告的保證人不能免責。這是由于,多個保證人配合對債務人負擔連帶保證責任時,多個保證人是作爲一個整體對債務人負擔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對理想債務負擔保證責任的任務,各保證人之間是連帶之債。債務人對其中一個保證人也許一局部保證人實施的法律行爲的用命功能及于其他保證人,債務人向其中一個保證人或一局部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的用命功能及于其他連帶保證人。較着,從法律元氣?心靈上領略,第二種旨趣糾紛是準确的。 本案案号:(2009)齊趙商初字第591号;(2011)德中民提字第17号 案例編寫人:山東省德州市中級公民法院 鄭春筍 葉衛國 (法院報2011年12月7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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